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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的本意在於掩人耳目。動物們有保護色,可以躲避天敵的視線。這種本能的偽裝是自然進化的產物,也就是說,自然的規律要求我們在必要的時候用偽裝的方式來獲得生存的自由。人類史上有花木蘭偽裝男兒身代父從軍的佳話,她的舉動不僅僅是爲了自己的生存,更是一種在親情驅使下的偉大的奉獻。視覺上可以偽裝,聽覺上也可以。柯南的變聲器想必是大家做夢都想得到的寶物,而柯南也是因為有了它而平安地創下輝煌的偵破記錄。這雖是虛構,卻也為偽裝本身增添了絢爛的一筆。偽裝可以掩人耳目,亦能引人注目。化裝舞會就是巧妙地利用了這點,用以“虛擬形象”示人來實現以牽紅線為例的各種社交目的。放眼望到馬戲團的舞臺,一個個鼻頂大紅球的小丑們正自在地擺出各種笨拙又喜慶的姿勢,用偽裝后的自己來搏眾人一笑。偽裝對於這個神圣的職業來說是一種原則與要領,要完全擺脫本身或寧靜,或羞澀,或奔放的多種性格,完全以一種娛樂大眾的精神和姿態出現。再放眼到當今的網絡,無論是芙蓉還是兰董,用偽裝后的極端姿態,來顯示自己“獨特”的個性并換來無數人以排斥為主的關注。對於受到關注,有的人非常渴望,有的人并不想,或甚至厭惡。不管怎樣,偽裝似乎可以成為一種方式來達到自由追求和追求自由的目的。
其實,偽裝終究是偽裝,“偽”字難得真理。王佳芝偽裝成了少奶奶,用純情的眼神和精湛的演技,騙過了多少雙眼睛也最終騙取了顆冷漠的心。她的偽裝有著堅韌的目的也不得不接受殘酷的現實:不僅僅欺騙了人們,還葬送了自己。虛偽的東西往往不夠堅固;用虛偽的東西將自己捆住,也難免落得個透不過氣、一命嗚呼。(只從此電影中取了這一小點來對我的主題稍作探討,其實還有很多感想,有意者可以與我討論,呵呵)。對於女人的化妝,很多人都不同看法。大多數女人支持,因為大家都是愛美一族;一部分男人也支持,因為大家都愛美的事物;一部分女人反對,她們覺得化妝傷皮膚;一部分男人反對,他們覺得做作,不真實;更有一部分人中立,覺得化了也好,不化也不會怎么樣。化妝本身也算是一種偽裝,并用它來獲得自信(或是關注),可如果偽裝到後來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那可就悲哀了。在這點上本人屬於中立人群:享有崇尚美麗的權利,沒有化身美麗的义务。化妝的結果是清晰可見的,可是若用五彩包裝去包裹一顆心靈,那所得到的影響可大可小。有種人叫偽君子,顧名思義就是實質上是小人。怎樣的人算君子,怎樣的人又算是小人?這個定義很難下,我的理解是,對的起良心的算君子,無視與良心的是小人,而偽君子是那種無視良心卻做著看似很對得起良心的事的人,屬情節最為嚴重。偽君子愚人愚己亦害人害己。不過紙終究包不住火,偽君子終究會被揭露其小人的真面目,從而被大眾所唾棄。
“偽”之所以被發現,是因為它的脆弱,而“真”之所以被推崇,是因為“偽”的醜陋。《道德經》中提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Only when one distinguishes beauty
does one create the unattractive.
Only when one distinguishes good
does one create evil.
Also by distinction,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create each other,
Difficult and easy define each other,
Long and short measure each other,
High and low determine each other,
Sound and silence echo each other,
Beginning and end follow each other.出處:老子道德經二章(46),有刪減。翻譯來自網站http://www.taoismcn.com/
後記:天氣轉暖,晚間獨自外出散步。戴著眼鏡梳了頭髮,小小偽裝了一下自己,以為可以讓自己不醒目卻頓感自己可笑。於是一邊望著天空中皎潔的明月,一邊對虛偽和偽裝進行了番小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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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了,在我忘記了她的年齡,遺忘了她的住址,模糊了她的長相,不了解她的一切的情況下,走了。好像就在前天,在我忙著趕作業,或是忙著鍛煉身體的時候,悄悄地走了。沒有10年前他走時那樣的難過,卻也有點悶悶的,說不出的感受。是啊,她的旅程結束了,不管中途經歷了什麽,她拋開了,清閒了。據說她和他一樣,一直以我為驕傲,很榮幸,也很無奈。很訝異我沒有眼淚,看見電影女主角的悲傷結局時會哭的稀里嘩啦的我,竟然沒有一滴眼淚。人是富有情感的,卻也會將感情建立在感官上,少了感官的刺激,感情難以激發。人也是富有太多情感的,當千百種複雜情緒都同時存在的時候,一根小小的弦根本難以觸動一記和諧的聲響。不管怎樣,這都是藉口,如果我曾經不是那么幼稚與極端,我應當最起碼地去探望。人在沿著盡頭緩慢移動的時候是應該得到更多快樂的,不管是誰,更何況是她。
出席的時候,她毫無疑問地成了焦點。她的容貌依舊,與周圍的人相比更顯鶴立雞群。她說一切的變化都太大,而他,是真的老了。她說見到他的一剎那,已經忘記了所有的前嫌,竟心生憐憫。是啊,大半輩子過去了,該做的、不該做的都做的了,身上怎能擺脫的了蒼桑的氣息。我問自己,是時候釋懷了吧?人在沿著盡頭緩慢移動的時候是應該得到更多快樂的,不管是誰,更何況是他。
出於好奇,同輩們開始打探起了我的情況。他們想象中一定覺得我是個美女,穿金戴銀,亭亭玉立,身挎GUCCI / LV, 其實不也就普通人一個,T恤牛仔雙肩包,奔波寢室與課堂之間,只是或許少了些虛偽與純真,多了些思考與責任。
人真的可以做到,或是被安排到如此不同,不同的出生,不同的成長,不同的觀念,不同的人生。每個人都在譜寫自己的故事,怪只怪我的故事開頭太悲哀,過程太精彩,結局太另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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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朋友說:那個男的現在38歲了。當時是2000年,31歲。從2000年到2007年,也沒什么感覺;但從31歲到38歲,感覺跨度好大。心想我從31到38。。基本上人生也OVER了。也不用說31到38,就從21到28,基本上也。。。每一年過的都很快,所以每一年一定要有所作為。
從2004到2007,三年其實很慢,不錯,繼續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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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收到過圣誕禮物也給過圣誕禮物,只是,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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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4
石榴 Pomegranate - [漂泊·雜談]



昨天之所以會買石榴是因為想吃草莓:到了超市以后看到長的不錯的石榴,就隨意拿了兩個。
除了在我很小的時候外公曾經種過石榴花盆栽之外,對于石榴我也沒什么特殊的感情,甚至一直以來,對它的果實都提不起興趣。原因很簡單:太麻煩。看起來很大一只,里邊都只是一粒一粒,并且在一粒一粒中,還有核。小時候吃過幾次,每次都掰的辛苦,嚼的熱鬧,紫紅色果汁肆意飛濺,到頭來都不及含一顆果汁糖來的有爽感。于是,對著一顆顆紅寶石般的果粒,望而怯之。
上一次吃石榴是在2年前。當時住在阿姨家,過了一回與年輕人一起的生活。CC買回來的石榴又大又甜,所以阿姨很愛吃。我們三個很有耐心地一邊看電影,一邊啃石榴,而當時的我,也似乎完全沒有了對石榴的“畏懼“感,一個又一個,一顆又一顆地嚼著,直到白色睡裙都染成了紫紅色,還仍舊不肯罷休。從怕麻煩到享受品石榴的過程,我不知不覺地在成長。
Obstacles were meant to prevent you from progressing, whereas they turn out to be enjoyable moments at the point when you realize the final goal is not an accomplishment but how to walk along your path with a permanent smile.







